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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乡宁县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3-09    浏览:

 


中共乡宁县委

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88日至10月15日,对我县进行了集中巡察。2017年11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县委常委会议第一时间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集中讨论。县委班子成员一致表示,虚心接受,坚决拥护,积极整改。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予以印发,从思想认识层面凝聚了整改共识,增强了整改自觉,坚定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抓住重点,细化方案,压实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条分析、逐条认领、逐条定责。县委书记牵头抓总、统筹督导,是第一责任人;牵头领导靠前指挥、协调推动,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随后又研究讨论制定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总体方案,做到了存在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六个明确。

三是强化领导,强力推动,做好做足整改成色。县委以上率下,督促指导,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近一个时期以来,各牵头领导对照方案,结合实际,及时反复商讨研判,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着眼问题解决,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3个)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纳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范畴,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巡察反馈以来,县委中心组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成宣讲团到乡镇、县直部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全覆盖,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学习会议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着眼形成产业多元支撑的结构格局,承办以“缘圆平阳·筑梦龙城·邦安乡宁”为主题的2017年临汾(太原)招商引资推介暨县域形象展示会,成功签约投资总额达38.49亿的9个转型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就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重点工程观摩汇报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山西的重要指示在乡宁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2、关于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委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医疗改革、工程项目、城市拆迁等办法措施二是就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举办干部大讲堂、开展轮训、组团赴先进地区考察,不断提升全县党员干部理论政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大调研活动,2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基层一线,累计调研600余天,撰写了29篇高质量调研报告,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思路,初步形成了符合新思想要求、符合乡宁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政策举措

3、关于“三重一大”谋划决策中,有些事项征求意见建议不广泛,考虑问题不周全,影响了实施进程和效果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均由集体会议研究决定。重大政策性文件经政府法律顾问审查,集体讨论研究后下发。涉及全县公益事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多方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二是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完善了重大决策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以及决策方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专家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资料。三是做好重大决策执行与后评估。跟踪督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视评估情况作出决策修正,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党的建设缺失(5个)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没有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问题。

一是结合十九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等精神,深刻了解掌握2018年党建工作任务,提前谋划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内容和安排。二是明确项目,督促各级党组织提前制订2018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扎实做好诵读党章、缴纳党费、集中学习、开展组织生活、实行说事述评、落实公开制度等规定动作,保证“六事联动”到位。2018年1月份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在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生活保障,将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

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继续贯彻落实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根据“8+5”要求,提前进行部署,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在深化思想认识、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在2017年底至2018年1月份期间,各级党组织认真部署,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进行总结回顾,做好分析评估,并提出巩固提升意见。

6、关于“三基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整改,对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压茬”式全覆盖督查,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三基建设”任务,如全县9个乡镇周转房全部投入使用,全县181个村集体收入破5万元村达到44%。二是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全县332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10个乡镇已制定完成“一目录三手册”。三是向全县“三基建设”牵头单位转发了《全省“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提前部署2018年“三基建设”重点工作。四是将“三基建设”作为年底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牵头单位和承担任务重的单位,加大考核的力度和结果运用,对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按照“切口小、有难度、示范性强”的原则,从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入手,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选择1-2个年度“书记项目”进行重点攻坚,真正扛起“第一责任”、干好“最大政绩”,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层基础。2018年,共实施“书记项目”485个。二是根据基层党组织“1+7”标准化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通过规范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等工作,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在全县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通过广泛扎实调研、制定承诺内容、召开承诺会议、公示承诺内容、定期考评点评等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8、关于科学合理配备使用干部有所欠缺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精神和岗位空缺情况,上报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职位申报表,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制定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年轻优秀后备干部,为下一步调整使用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打好基础。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8个)

9、关于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层层传导压力和办法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县委书记及时审签县委常委以及下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县级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班子的主体责任清单审签工作,切实做到年初有研究、年中抓落实、年底有评价。二是组织开展主体责任汇报会议,听取县委班子成员、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各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并作出评价、提出要求。三是及时安排县委班子成员和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日常约谈,及时听取主体责任报告,并作出评价、提出要求。四是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成立副县级领导牵头的10个督查组,按照“三覆盖”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关于落实“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顶风违纪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二是加大对谈话函询答复情况的核查力度。三是把谈话提醒经常化,对民主测评满意度低、有举报但线索笼统的进行谈话提醒,对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进行诫勉谈话。四是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

1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情况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了16方面62项具体规定,进一步扎实了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四风”日常监督和节点检查,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饭店食堂、健身娱乐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在元旦春节之际,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两节”期间“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四风及其隐形变异新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工作,着力发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三是对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2、关于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前松后紧、欠账的问题。

一是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对标贫困县退出的14项指标,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下“绣花”功夫,全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二是研究出台《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脱贫攻坚干部履职考核办法》,召开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组建6个由副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督查考核指导组,一月一考核,一次一通报,以考核促落实,以问责促履责。三是坚持以会代训,让“三支队伍”参加相关会议,并为每人印发一份政策合订本,让“三支队伍”提升政策水平、提升帮扶能力、提升工作方法,“全覆盖”进村入户,核查信息、宣讲政策、帮助发展产业、健全档案资料,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扶贫成效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四是全面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工作不重复、高效率、高质量。贫困县退出的14项指标高质量完成,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核查,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愿景可期。

13、关于扶贫领域重争取项目,轻项目实施,扶贫项目的资金拨付整体推进迟缓,扶贫措施推进不力的问题。

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搞好手续办理服务,加大小额信贷力度,强化督查指导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截止目前,我县扶贫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其中实施的344处水利扶贫工程、89个乡村标准化卫生室新改建工程、38个光伏扶贫工程、36个互联网建设工程、2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新建工程、新一轮文体设施及村级书屋图书配备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已全部完工;284条470公里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45万平方米街巷硬化工程全面扫尾,扶贫项目资金按预算调整全部拨付到位。

14、关于扶富不扶贫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通过数据核查和动态调整,对“八不进”人员进行了出列处理,对因病、因灾的返贫和新增户全部纳入,特别是出台了“股加贷”“委托代养”等一系列扶贫政策,完善了龙头企业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精准到户到人。二是出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金融小额信贷资金投放政策,向县内各大金融机构注入风险补偿金,按1:8的比例放大小额信贷规模,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发放小额信贷1.7亿元,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15、关于扶贫领域虚报冒领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粮食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补贴政策界限、补贴范围、核实程序等要求,使基层干部有章可循。二是严格危房改造、粮食直补等补助资金管理与发放,进一步明确财政、住建、农委及各乡镇的职责分工,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保证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三是县农委召开2018年度小麦补贴面积核实安排会议,解读政策,提出要求,按照农户申报、村委登记公示、乡镇审核把关的程序,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问题。

16、关于非法盗采煤矿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打击非法采矿紧急会议、一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全县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从1月21日开始,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整治,出台《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全县“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扎实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亮剑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打防并举,坚持炸矿、抓人、问责多管齐下,坚决防止非法采矿死灰复燃。二是层层落实监管职责,强化长效监管责任机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切实把非法采矿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三是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管理方式,制定出台《关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真正起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应,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三、正视差距不足,持续精准发力,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总的来看,我县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正在巩固扩大成果,做到长期保持坚持。对正在整改和长期整改的事项我们已经研究确定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今后,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思想再重视、领导再加强、责任再靠实、推动再用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努力在新时代走好新征程、开创新业绩、续写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7—6822006。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迎旭大街99号中共乡宁县委办公室,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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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乡宁县委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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