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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乡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 添加日期: 2017-11-06
文     号: 乡政发〔2017〕80号 生成日期: 2017-11-06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7-11-06    浏览:

乡政发〔2017〕80号


乡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共公布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13号),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17〕10号),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我县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不再作为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涉及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落实国发〔2017〕8号和晋政发(2017)13号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报表.xls 



乡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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