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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乡宁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 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3    浏览: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乡宁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

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乡宁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乡宁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

实 施 方 案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了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全域整治环境,全县合力推进,全力改善面貌,全心推进创卫,城乡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创建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走在了全市前列。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把我县真正打造成全市创卫样板县,根据《乡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结合省、市爱卫办要求和我县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创建原则,紧紧抓住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机遇,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着力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短板,找弱项,看差距,寻不足,继续做好巩固、整改和提升工作,确保2018年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实现2019年成功命名挂牌,使我县早日迈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

三、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共有9大项、52小项指标,对照创建标准,目前仍有9项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别是: 

(一)完善国家卫生县城检查验收档案资料、汇编申报材料

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按照创卫办统一要求,高标准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县创卫办要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的过程性资料,整理归档,充实完善,并统一汇编申报材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创卫办、曹苏琪;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

(二)持续推进健康教育

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开设健康教育专栏,通过广播、电视、公交站台、讲座等多种载体,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机关、社区、学校和全民健康教育水平。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计局、刘彦清;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

(三)引深治理城区建成区域“五小”行业

对城区建成区域的“五小”(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行业,要进行统一规范治理,切实做到经营证照齐全、消防设施到位、规范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良好。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食药局、解峰军;

卫生监督所、韩耀明;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

(四)城区集贸市场改造提档和规范化管理

对照国家县城集贸市场标准要求,对现有三个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抓好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环境干净整洁,经营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用事业局、郑星明;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五)拆迁区高标围档、县城小区和办公楼体室内粉刷、楼体外清洗、粉饰、沿街建筑亮化

对城区实施拆迁、一时又难以建成的区域,要进行高标准围档和树立建设公示牌;对城区所有小区、机关单位办公楼,特别是沿街小区和单位,对室内陈旧的要进行粉刷,对楼体外墙损坏的要进行修补,脏、乱、旧的要进行清洗、整治和粉饰、粉刷;对沿迎旭东、西大街两侧的建筑物,要统一进行亮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住建局、丁石胜;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六)城区线缆统一规范、背街小巷整修、粉饰和粉刷

对城区建成区域的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电力线缆,要统一进行规范;对城区建成区域的背街小巷,要逐条排查,逐条整修、粉饰和粉刷。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用事业局、郑星明;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七)城区建成区域旱厕改造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设

对城区建成区域的旱厕,按照“拆除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坚决取缔建成区域内所有旱厕,机关单位、学校、车站等由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居民区由卫计局牵头实施;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验收标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计局、刘彦清;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八)城区建成区域街巷标识、标牌和道路交通指示牌进行规范更新

对城区建成区域的街巷标识、标牌进行统一规范,对破旧的给予更新;对道路交通指示牌进行维修更新;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粉刷和更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民政局、沈爱民;

         交警大队、郭晓强;

         公用事业局、郑星明;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九)高标准、精细化、严要求打造城区建成区域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和要求,所有参与创建的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高标准打造。特别是要对照暗访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到管理一流、工作一流、成效一流。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创卫成员单位责任人;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四、推进步骤和要求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摸底和编制预算阶段(2017年11月17日—2018年3月31日)。各部门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本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指标进行梳理。对已完成的要继续巩固提高,对还未完成和实施的,特别是对上述九个方面的工作,要抓紧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11月底前交回政府办),明确推进重点和时限,列出2018年预算,提早完成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手续,力争春节过后投入实施。县创卫办要及时收集成员单位资料,3月前上报评估验收材料。

(二)组织实施和完善规范阶段(2018年2月22日—2018年4月30日)。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完善硬件设施,确保各项工程按照县上的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对本部门承担的验收任务进行回头看,继续规范、完善和提升。

(三)抽查暗访和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9月15日)。国家爱卫办将于6月份派专家对我县创卫工作进行暗访。根据暗访检查反馈意见,各部门要按照县上的要求,结合暗访反馈的问题,利用3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再接受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估验收。

(四)检查评估和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9月16日—2018年10月31日)。各部门要在整改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迎接检查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以高标准、高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评估验收。在验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县城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提速提标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主要工作日程,一把手要担负起总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各项创建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二)强势搞好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卫热情,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人人宣传创卫,人人参与创卫,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力推进创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对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和指标,列出路线图,定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抓好推进实施、整改落实和完善规范,缩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创卫。

(四)加强监督检查。“两办”督查室和创卫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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